永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永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LAND DERVELOPMENT

土地開發

都市更新
危老重建
買賣合建

都市更新 再綻城市風華

隨著時代進步與社會變遷,早期的老舊建物已不符合現今需求,為活化土地、改善居住環境、促進都市機能發展,依據法定程序,實施建物重建、改建維護工程,讓市容更美觀,完善居住品質,即為「都市更新」。都市更新可透過政府或私人團體來完成,依照實施者的不同,可分為三大類:民辦都更、自辦都更、公辦都更。

民辦都更

辦都更的實施者由一定比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委託都更事業機構。

自辦都更

自辦都更的實施者為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自行組織的都更團體。

公辦都更

公辦都更的實施者為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本身,或受其委託、經其同意的都更事業機構。

台北市都市更新條件

一、申請人: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至少1人)

    二、申請基地規模應符合下列更新單元劃定基準規定之一:

  • (一)為完整之計畫街廓者。

  • (二)街廓內面積在二千平方公尺以上者。

  • (三)街廓內臨接二條以上之計畫道路,面積大於該街廓四分之一且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者。

  • (四)街廓內部分土地業已建築完成,確無法合併更新且無礙建築設計及市容觀瞻,其未建築完成部分面積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並為一次更新完成者。但其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經敘明理由,提經臺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者。

  • (五)跨街廓更新單元之劃設,其中應至少有一街廓符合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之,並採整體開發且不影響各街廓內相鄰土地之開發者。

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都更案容積獎勵上限為50%,民眾可依照需求自由選擇中央與地方容積獎勵項目(地方獎勵以20%為限)。台北市依都市發展特性訂定多達8項容積獎勵項目,可申請的容積獎勵額度為42%,依照基地特性選擇申請,最高以20%為限。

台北市辦理都市更新流程

劃定更新地區或單元

釐清與確定更新地區範圍或由民間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

事業概要

都更執行方向確認,舉辦概要公聽會,徵詢民眾意見。

事業計劃階段

取得法定同意比例後,舉辦事業計劃公聽會,確定建築規劃等內容、實施方法、容積獎勵額度、選配原則…等。

權利變換

各權利人依照分配原則進行權值分配,並確定財務計劃與負擔比例,經市府審議通過後,始可開始執行。

Copyright © 2021 永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